她说,6月1日,国务院批准公布了《促进扩大内需,鼓励汽车、家电“以旧换新”实施方案》。按照该方案,2009年大陆将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,再安排40亿元给予汽车更新相应补贴。大陆方面还将安排20亿元用于家电产品“以旧换新”补贴,将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以及福州、长沙,开展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“以旧换新”试点活动。
范丽青表示,在有关部门举行的“笔记本电脑下乡”招投标过程中,目前有3家台资企业参与投标,已有2家中标。我们欢迎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